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依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9民初1079号《民事判决书》、(2022)鄂0529执29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鄂0529执29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办理了尹某艳(身份证号码4227291973****362X)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古潭小区****室的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因我单位现无法收回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局发给本房屋他项权利人佘某的“五房他证渔洋关镇字第20140162号”《房屋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