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30

记者从县文物保护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县已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此次田野调查工作于7月19日启动,我县组织20余名文物普查员分5组,对全县8个乡镇近300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信息开展数据核查,其中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

县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熊浩宇表示,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对于了解县历史变迁、文化发展和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普查员通过现场测绘、信息录入等形式,对古建筑、古墓葬、古文化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地理位置、产权信息、年代和类型特征、文物构成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调查,确保全县文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据了解,县文物保护中心在2018年,对全县100余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保护标识牌;2021年,对全县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测绘工作,形成了全县文物“一张图”。多年来,县文物保护中心坚持推进文物“一处一策”机制,针对全县省级和部分亟需看护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聘请看护员进行日常管护。

熊浩宇说,普查团队对各类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了详细记录和评估,为全面准确摸清不可移动文物家底以及推动不可移动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数据支撑。文物保护中心也将继续做好信息数据录入和对有价值的文物点进行调查评估。(通讯员 望鹏飞 柳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