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通报5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2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兴山县高桥乡贺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大金“骗取改田补助资金”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二、对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村委会主任谭本杰“以修路为由强制村民按户缴纳集资款”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三、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花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德红等人“侵占挪用某村民房屋改造补助资金”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四、对当阳市社保稽查局申报核定股干部李芹“擅改信访人退休身份、工龄并拒绝更正”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五、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山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唐建华“过节吃饭费用违规在单位报销”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执行《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做到实事求是。一方面,对于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澄清正名,为他们撑腰鼓劲,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卸下思想包袱;另一方面,对诬告陷害行为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不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宜昌服务全省支点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