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县“矿山开采无度破坏生态环境,2013年生态考核评价为负增长0.28”的问题整改,我县在完成矿山整治阶段性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五峰实际,制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矿山开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进一步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小矿山。到2020年底,全县矿山总量控制在20家左右,无证开采及矿山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生态旅游示范县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重点
㈠严控矿山规模和矿山开采企业准入。一是从2016年起,严控我县铁砂岩开采,对开采许可证已经到期的现有铁砂岩企业,不得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二是严控矿山项目准入,将矿山开采(建筑用砂石料除外)列入我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三是严格控制矿山企业规模,总量只减不增。四是严格生态红线管控,按照《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要求》对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矿权一律不批。
㈡进一步做好矿山清理整顿和关闭。一是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的矿山;二是依法关闭经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三是限期关闭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矿山。
㈢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一是严格执行植被恢复、地质灾害预防保证金制度,从严监管,落实生态恢复、复垦措施,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破坏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二是将历史遗留矿山企业的生态恢复治理纳入国土、林业、环保、水利十三五规划,结合全县全域景区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矿区绿化复垦,进一步加强生态恢复治理,确保十三五期间,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80%。三是开展绿色矿山企业创建。
三、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㈡排查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整顿关闭重点对象。
㈢深化整顿阶段(2016年~2020年)。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小矿山。落实矿山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地质环境灾害治理等生态修复措施。
四、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县环委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电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国网五峰供电公司、县监察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发改局:负责新建矿山项目的审批和核准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无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的新建矿山项目,不予审批、核准。
县财政局:负责对整顿关闭工作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参与全县矿山整顿关闭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涉爆、涉嫌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案(事)件的查处工作;对非法开采和取缔关闭的矿山,不得供应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并按程序吊销或注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行为;合理规划矿产开发开采,提高矿山准入规模;对当地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的新建矿山,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负责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及矿山复垦。
县环保局:负责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矿山及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山,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县水利水电局:负责监督矿山企业落实水土保持制度。
县林业局:负责监督矿山企业落实矿山植被恢复措施,查处矿山开采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经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当地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工商局:负责矿山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对被依法关闭的矿山,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国网五峰供电公司:负责对政府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拆除供电设备、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履职情况;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矿山负责人在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五、工作要求
㈠落实责任。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确保矿山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㈡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与整顿关闭、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控制矿山总量,提高开采准入门槛,实现“依法办矿、科学开采、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目标。
㈢加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在当地主流媒体公示关闭对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地工作情况,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