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出台收费新规

发布时间:2024-08-01

7月3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分别是城区每个学生每月85元,县市(含夷陵区)每个学生每月75元,均比原试行标准下调5元/月。

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严格限定收费范围,明确了“严禁”“不得”等红线规定,包括“严禁原来免费提供课后服务的寄宿制学校,以及放学时间未变化、未增加服务内容的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等。

在综合考虑成本调查结论、省内其他市州现行收费水平、宜昌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宜昌市调整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新规,较2022年试行标准下调每月每个学生5元,下调幅度约6%。按照全市参加课后服务学生26万人测算,新标准将直接为群众减轻负担1300万元/年。

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通知》聚焦社会关注的课后服务质效问题,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学校“科学合理确定服务时间、内容和形式”,“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收费新规减轻了家长和学生负担,特别是积极回应了家长们对课后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将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更好作用。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规范收费行为的相关要求,如不得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实行按月收费、退费按天计算、不得提前预收、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

众多学生家长对新规表示欢迎并给予肯定。家住城区水悦城附近的刘女士育有两个孩子,均就读于汕头路小学。她说:“学校晚托让家长特别是多孩家庭很省心,现在新规降低了晚托费用,又对服务质量作出明文规定,真是太好了!”

据悉,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宜昌市共有360所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近1.9万名老师、26万名学生参与,社会满意率达96%以上。(记者高炜、邓羽琴,通讯员薛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