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诚信档案助调和,现场督办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19

  仁和坪镇升子坪村陈某、杨某因道路纠纷数年不和,经村、镇两级多次调解均未能化解。为尽快解决道路通行问题,3月18日,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专班赶赴纠纷现场,经过整整一天细致周密的调解工作,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原来,陈某在2017年准备新修住房,经杨某同意后,将房屋左侧一条去往杨某山田的道路临时占用,承诺事后恢复原状。新屋落成,陈某根据约定将损毁的道路进行翻修,但是,问题出现了。新修的道路狭窄崎岖,与占用前天壤之别,杨某想上山耕地,却连耕牛都无法通行。一气之下,杨某也故意将陈某上山田的必经之路用石头堵塞,使得陈某也无法上山耕种土地。双方僵持不下,都无法上山,且对来往的其他村民亦造成了不便。

  2019年初,经镇调委会调解,双方曾签订协议,确定由陈某负责先恢复通往杨某山林的道路。但是,陈某翻修后的道路依然陡峭难行,双方矛盾升级,多次为此争吵,互不相让。了解了来龙去脉,调委会专班人员理清了调解思路后,立刻召集矛盾双方当事人展开座谈。

  工作人员列出了《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即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明确指出,陈某未能恢复杨某通行道路的正常使用,妨碍了杨某的权利行使,违反了《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村干部提出,按照升子坪村村规民约规定,若互不退让,僵持不下,且对他人造成不便,将在道路纠纷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如果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则计入公民诚信守法档案“黑榜”,进行发榜张贴予以公示。公民诚信守法档案系统中的黑点还会对其家庭子女将来参公考兵等政审环节造成负面影响。

  经多方劝说,两人渐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失信违法行为,语气开始缓和,态度有所转变。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征得二人同意后,专班出面请来挖土机,现场督办恢复道路,将坑坑洼洼的路面进行翻整、修建、加宽,也终于填平了杨某心中多年的不满。随后,杨某将阻断陈某道路的障碍物清除。

  通讯员赵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