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不掉链 爱与责任共担当

发布时间:2023-11-03

近期,部分居民不文明养犬导致各类伤人事件在网络上时有曝光,预防养犬伤人也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到底哪些行为是不文明养犬行为,该如何正确养犬,来听听县城管执法大队的说法。

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春华说,在巡查时发现,当前最常出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一是遛狗不牵绳;二是对犬只的排泄物不及时处理,影响环境卫生;三是不带宠物狗接种疫苗,不进行犬只登记,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城管局首先进行规劝,不听劝的居民将捕捉其犬只进行收容管理。

今年3月起,全市实施《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将31个品种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列为个人禁养犬只。居民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自律公约和公共秩序,为他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春华说,根据《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 容易被大家误解的牛头梗、秋田犬、斑点狗、德牧、杜宾犬等都属于禁养犬只。如有违规违法饲养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相应罚款。在此呼吁广大居民,不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主动对自家犬只进行免疫和登记,外出遛狗需牵绳,绳子的长度不得超过1.5米 。

目前,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开展流浪犬拉网式排摸,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8起,发放《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单60余份。

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春华说,对于捕捉的流浪狗,能够查明养犬人信息的会通知养犬人在七日内领回,养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领回的,视为弃养,将被集中送往宜昌市进行收容,为此也提醒各位养犬人士不要随意弃养犬只。(全媒体记者 姚漾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