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筑牢五峰生态环保“司法屏障”

发布时间:2023-12-27

今年以来,五峰法院作为宜昌唯一挂牌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基层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作为重点工作高位推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全面发力,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以来,通过巡回审判总共办理环境资源案件68件,累计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6万元,督促当事人补种树木30余亩7000余株,足迹遍布全县8个乡镇。

在基层法治工作中,五峰法院传承和发扬“背篓法庭”精神,在湾潭镇设立“两山”实践创新巡回法庭,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通常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通过“行走”的庭审,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五峰法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我县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妥善处理涉及茶企茶农案件38件,帮助企业解困,促进茶农增收。聚焦重点村、重点企业、重点景点、重点项目和文化遗产等,成立1个巡回审判点、2个实践基地和3个司法服务联络站;开展“一企一法官”结对服务,由17名员额法官联系服务17家重点企业,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林药蜂”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中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方案》《服务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方案》,为保护好特色产业建立制度支撑。

今年3月,五峰法院与湖南省石门县法院签订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域协作框架协议,共同保护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等。7月,湘鄂七县市“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首次轮值座谈会在五峰召开。在加强与外界合作的同时,五峰法院积极推动完善跨部门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会同林业、水利等部门,完善“林长+院长”“河长+院长”机制,创新建立“森林法官”“流域法官”制度。

五峰法院还探索建立“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模式,在长乐坪镇柴埠溪村建立补植复绿司法修复示范基地及五峰“法官林”,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基地补种树木,并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惩罚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一判三赢”。(全媒体记者 张徐之 通讯员 戈儒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