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坪镇:强抓“两类”人员管控

发布时间:2019-02-27

  本网讯(通讯员 赵静莲)新年伊始,为切实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乡镇全年稳定,仁和坪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严格落实“两类”人员管控,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汇报、集中学习、参加义务劳动等日常管理机制。仁和坪司法所通过申请司法所微信号,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群”,对在矫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和沟通。2月18日,镇司法所通过该群召集所有对在矫人员参加集中学习,2月20日,14名在矫人员全部按时到达司法所并开展学习。镇司法所详细讲解了《湖北省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告知在矫人员应遵守的纪律,同时与社矫人员交心谈心,关心其家庭情况和生活困难,确保全面及时掌握情况,防范异动。

  二是主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建立帮教档案。镇司法所在收到富裕冲村刘某的刑满释放通知书后,迅速联系该村的治调主任核实刘某的情况,并通知其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刘某犯罪过程、目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及以后的工作打算,在确认刘某不稳定因素较小后将其列入安置帮教一般管控人员,建立帮教档案,成立帮教小组,并由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签字盖章,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实行跟踪管理。

  三是全面推行“两类”人员管控工作包人定案责任制度。为充分发动村(居)力量加强对“两类”人员管控,仁和坪司法所将刑满释放5年内和解除矫正3年内的人员逐一摸排、核实信息,制定《2019年安置帮教管控工作包人定案责任表》,同时将14名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制定成《2019年社区矫正管控工作包人定案责任表》,由镇综治办将两项表格下发各村(居),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通过落实以上三项管控措施,司法所、综治办、村(居)委会各方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了随时掌握“两类”人员动向,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乡镇全年稳定打好基础。